西工商告字[2013]第1号 ??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就2012年度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检、验照范围:凡2012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应在原登记机关参加2012年度年检、验照。 ??二.企业年检时间及年检方式:年检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年检方式为“滚动年检”,即: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尾数为企业年检月份。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尾数为1的,在1月份参加年检;注册号尾数为2的,在2月份参加年检,以此类推。注册号尾数为9和0的,在9月份参加年检。企业因业务需要,可提前申请参检。企业有正当理由需要延期年检的,在规定年检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延期30日,延期不得跨年度。 ??企业在规定年检时间内登录西安红盾信息网(网址www.xags.gov.cn),按照网上年检指南和年检须知填报并提交年检资料。通过网上预审后,企业需携带下载打印的年检报告书和相关资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三.个体工商户验照时间:按照《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到辖区工商所参加验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