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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复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3-04 00:55来源:未知 作者:sysadmin 点击:

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和复审要求

各申报单位: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和复审须完成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络申报
1、新申报企业先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进行网络注册。
2、复审企业忘记用户名密码可通过密码找回程序,重新设定,信息发生变更的及时填写核心信息变更。
3、注册信息及变更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在线填写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料和复审资料。
4、企业必须如实、全面填写基本信息,行政区域需具体到三级行政区域:如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经开区等请注明区名,如陕西省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根据全国高企认定办公室要求,申报附件资料中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年度和专项审计报告、知识产权证书或证明文件必须上传到网络,申报单位在完成上述附件上传后方可提交,否则视为网络申报不合格,不能参与评审认定。
6、参加评审企业信息均以网络申报为准,请注意网络资料的完整、准确;未进行网络申报或网络申报资料不完整企业不能参与评审,请各申报单位注意网络申报审批进度,确保网络审核通过,以免影响参评。
二、纸质申报
1、申报企业按网络申报资料提交版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和附件资料;
2、纸质申报资料提交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内需装订专项审计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申报企业要认真核对纸质申报材料,附件依清单有序排列,做到真实、完整。
4、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书脊须打印企业名称、正副本标注,封面显著处标明企业所得税主管机关,请勿使用文件夹装订。
  三、更名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发生名称变更的,必须向省高企认定办提交更名申请。
2、名称变更须在线填写提交名称变更申请书,纸质申请资料(申请书、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名称变更说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单独装订提交省高企认定办公室。
3、参加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如发生名称变更,须完成更名审批,方可申请复审。
  4、更名企业在申请复审前务必完成知识产权更名程序,以免影响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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